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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3-14
伤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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恍惚中,把食指送进了加热完毕的直发夹,刺痛让这个清晨清醒。
-小Y
地铁上,忍不住去抚摸那个渐渐明显的烫痕,原来即使那么瞬间的伤害也会留下伤疤。成日暴露在外的手指都这样不堪一击,那藏在深处的心呢?
谁都知道揭伤疤会痛,所以我们痛恨别人对自己做那样的事,可我们自己去做又如何呢?
为什么永远记得伤害自己的人多些?再去寻求被伤害的原因,再去思考自己是否当时可以做些其它?再去关心那个人现在的样子?难道有一种答案会让现在的自己更开心?
我是否也该如此,去给一个人留下重重的伤痕然后头也不回走开,然后一不小心做了他一辈子记得的人?我听过伤人者在转身离开前做最后的伪装说:“我一辈子最亏欠你,我无奈做了这些,等有朝一日我还你...”,可笑哦!但更可笑,我见过被伤者对伤人者说:“你仍是我一生最爱,纵然你再不属于我,我心仍然时时相随。”怎能不输给这伟大的爱情,一个人的孤军奋战又怎能嬴得了。
到站,凡事都有终结。这一辈子的事,总能在这一辈子了。我要定了一个干脆的答案,因我想每日有笑意如春,因我想每夜有好梦甜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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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庄哈佛今天早上修水斗手指伤了。唉,他要是有<绝望主妇>里水管工的技术和卖相就好了……